中国法学会
 
 
对外交流
中国法学会作为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,半个世纪以来,积极开展与世界各国、各地区的多边交往和双边交往,充分发挥了"民间外交"的作用。
中国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,先后加入了国际宪法学协会、国际法律哲学和社会哲学协会、国际刑法学协会、国际法律学协会和亚洲与太平洋法律协会(亚太法协)、东亚行政法学研究会等国际性、地区性法律团体,并在这些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;先后派代表参加过国际犯罪学世界大会、计算机与犯罪问题世界大会、世界环境保护大会、社会保障与法律世界大会、妇女和儿童权利世界大会等。
中国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,已经与世界上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团体建立了经常的联系,在学术研讨、资料交换、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合作。据近20年来的统计,先后接待过40多个国家的1500多人次的来访,组织过68个团组,280多人次出访26个国家和地区。
中国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,先后举办过保护和促进儿童权利国际讨论会、执行《儿童权利公约》国际讨论会、青少年立法国际讨论会、诉讼法和仲裁国际讨论会、亚太法协劳动法研讨会、中国--欧盟法律研讨会、中美经济法研讨会、中法社会保障法研讨会、中俄遏制有组织犯罪研讨会、东亚行政程度法研讨会等国际会议。特别是在1995年8月成功地举办了亚太法协第14届大会,有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200多名代表参加,江泽民主席亲临大会作了重要讲话,在国际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。据近20年来的统计,先后有来自84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多人次参加过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学术研讨会。
通过对外法学交流,宣传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成就,在国际上树立了法治大国的形象;了解了世界各国法学研究的动向和趋势,借鉴和吸取了它们的一些有益经验;并通过法学界、法律界的交往,促进了政治、文化、经贸等各方面的往来。


外交活动剪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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